关于进行2019年度实验教学专项评估的通知
日期:
2019-11-29
,来源:
实验教学中心
,作者:
谭文学
,编审:
宣传部
,阅读量:
1102
各教学院部: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,完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经研究,定于本年度12月将开展2019年度实验教学专项评估,现将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组成员
评估组成员由教务处、发展规划与教育评估中心、实验教学中心、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。
二、评估时间及要求
1.各教学单位自评:各教学单位自学校文件正式下达之日起,即按制定的专项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逐项逐条进行自评,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和所需考察材料,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。
2.评估组现场考察:评估组成员对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质量进行现场考察。包括随机走访实验课堂,抽查学生实验报告及批改情况等环节,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0日。
3.报送地点:
明秀校区:1号实验楼208室 吕老师(3841589)
相思湖校区:实验楼2楼办公区208 谭老师(3385811)
电子邮箱:syjxzx1589@163.com
附件1:广西财经学院实验教学评估指标体系(2019年)
附件2:2019年实验教学专项评估各项指标评估材料表格
教务处 发展规划与教育评估中心
实验教学中心 经济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19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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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实验教学专项评估各项指标评估材料表格.zi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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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财经学院实验教学评估指标体系(2019).doc |